bevitor伟德官网网址学生科技创新社团管理与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28文章作者:编辑:刘吉宇审核人:浏览次数: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院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并提升学生科技社团管理水平,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到科技创新中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是指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注册在籍学生为主体、由学校批准成立并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是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探索特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载体。学院通过支持学生创新团队的组建和发展,培养和引领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拓宽就业渠道服务。


二、管理部门和指导部门


第四条 bevitor伟德官网网址团委负责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统筹管理;下设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学生组织),具体负责社团(协会)的专门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注册登记、活动策划、经费管理、年度考核和工作保障等工作;

(二)负责为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提供师资、活动场地、器材、设备等方面的支持;

(三)负责社团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对学生社团接受校外资助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管理;

(四)负责社团卫生秩序、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加强对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新闻发布、信息推广和网络监管。

第五条 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学生进行指导纳入到学院团委统一管理。各社团需要配备常务指导老师1-2名,专业指导教师若干名。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指导、组织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各类赛事。

(二)负责统筹监管学生社团内部运作、教育培训、科创实践等活动。

第六条 创新创业评审专家负责统筹全院科技创新评审推荐工作。学院遴选具有丰富经验专业能力的校内外专家教授作为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和指导,提高学生参赛作品质量。



三、内部管理


第七条 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应积极申报创新创业项目、参与科技竞赛、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和成果,定期开展团队活动及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第八条 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在学院统一管理下相对独立,自主运行具体职责包括:

(一)登记注册。每学期初各社团(协会)到学院团委注册登记,详细报备社团组织架构、成员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集中招新。每年学期各社团(协会)集中招新,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经社团考核合格后予以录取。

(三)计划执行。每年初各社团制定年度计划,详细说明社团成员管理、教育培训、活动实践等具体情况;每年末各社团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对年度工作开展、参赛活动进行总结汇报。

(四)管理考核。社团制定会员管理考核办法,对社团成员日常管理、参加赛事、组织活动等进行考评,不合格者予以劝退。要求每学期每个社团至少举办10次讲座(活动),并做相关记录。

(五)资产备案。制定社团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对学校、学院出资购买的器材统一造册管理,每学期清点社团器件等各类资产;获奖成品如有实用价值以供展览要保留,否则可拆卸后再利用,器材要节约使用,尽量做到回收再利用。

第九条 各社团需要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申报、组队和运行,不断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具体步骤包括:

(一)项目确定。指导老师和学生共同定题,指导教师召集专业教师进行论证,题目合适方可进行设计、申报。

(二)队伍组建。各社团根据申报项目类型,组建专业搭配合理、人员分工明确的参赛队伍,指导老师做好指导帮助。

(三)作品研制。按照赛事规定时间完成作品反复实践、验证,力求获得最好成绩。

第十条 学院参加科创赛事学生都需要纳入学院社团管理,非科创社团学生学院不予提供支持。

第十一条 鼓励根据学科优势、专业特色跨高校、跨学院、跨专业组队,促进科创赛事提档升级。

第十二条 鼓励开展校企合作,利用双方教育师资优势、课程资源优势、科学研究优势开展各类赛事活动。


四、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活动经济来源包括学校和学院资助、部门获奖奖金和社会资助。

第十四条 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报销费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销主体为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在籍在册纳入到学院科创社团管理的学生。

(二)报销赛事学校认定的一类重点赛事为准,二类赛事及其他普通赛事不予报销

(三)获得一类重点赛事省级以上奖项

(四)特殊科创活动或者赛事由社团或者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给予一定额度的报销。

(五)学院单列赛事按照批准的单列支持计划予以报销。

第十五条 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协会)每社团每年报销上限为5000元,由社团指导老师统一规划安排。

第十六条 学院每系部可推荐支持1项二类重点赛事,每年支持额度上限为5000元,由系部主任统筹分配。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报账要求、流程进行费用报销,确保报销金额、学生请假单、获奖证明、验收材料等各类报销单据齐全、准确。

第十八条 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每年度学院对具有潜在推广价值的获奖作品进行折价回购,用于学院科技创新作品展览,同时给学生颁发留用证书。


四、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 根据学校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奖励办法,对学生创新实践进行加分和相应奖励。

第二十条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按照奖励类别对在校期间获得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的学生进行年底奖励。

第二十一条 给予一类赛事获奖的社团项目成员进行额外奖励:国家级一等奖6000元,国家级二等奖5000元,国家级铜奖4000元;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省部级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相同项目不重复奖励按照最高获奖奖励

第二十二条 社团安全、卫生检查不合格的,通报批评一次扣除经费100元,重大过失扣除500元,扣完为止


五、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管理办法》执行,或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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